台文館聲明指出,今日接獲委託廠商「蹦世界數位創意股份有限公司」告知,證實吉祥物「阿龍」的相關圖像確實非廠商原創,相關證據也是偽造產出。
台文館說,本館因廠商先前提供的不實資料,於日前做出的回應造成社會騷動,也因無法進一步即時回應社群媒體上民眾的提問,引發後續風波,在此向原創作者及社會大眾表達誠摯歉意。
台文館進一步說明,獲知爭議的當下隨即請廠商查證,但廠商以附有日期的網頁截圖及錄影為證據,稱角色為原創,本館便以此提供給媒體,後來外界針對事證提出質疑,本館遂請廠商再提出更明確事證,經聯繫數日後,廠商證實阿龍圖像確實非原創,並發表道歉聲明。
台文館表示,由於事件損害本館聲譽及權益至深,後續將就廠商侵權行為,根據採購法及契約規定,提出求償及追究相關法律的責任,同時也立即將本案相關委託製作的內容下架處理,之後本館會建立更嚴謹的審查制度,把關圖文運用,以確保無侵害智慧財產權的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