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士指出,此案長年被吃案,被害人只能隱忍,即便去年遭踢爆,但當時沒有人提告,南投縣政府也有人移送,只是說要性平調查,以當時的縣府態度,一查恐怕要幾個月都不會有沒有結果,當時很多人都以為追訴權時效過了,20幾年前的事,沒有辦法查了。
本刊調查,由於事態嚴重,之前已經有多案逾時效,若要等被害人提告,可能29案全部都逾時效而無法追查,南投地檢署檢察長黃元冠立即行使檢察長的分案權,第一時間用剪報來分案,立案調查,接著主動發新聞,當時南投地檢署在黃元冠帶頭偵辦下,全心全力投入偵辦。
當時南投地檢署還請各地的媒體記者廣為報導並在網路上分享相關報導,宣示地檢署要徹查此案,希望能支持鼓舞潛在的被害人,也要讓被害人們知道,檢察官會力挺,不會再像過去一樣讓被害人默默哭泣,在南投地檢展現全力調查的企圖心,果然發揮了正能量,有被害人因此勇敢站出來,讓劉育成收押及遭重判。
劉育成長期犯案,但在在教育界的包庇文化與校園結構下,30年來全都沒有成案,一直到去年才終於有吹哨人出面踢爆,昨一審宣判,法官認為對劉育成至今不見悔意也沒與被害人和解,將他以對兒童強制性交罪、對兒童強制猥褻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性騷擾等9罪,各判刑7年10月到7月不等徒刑,合併應執行15年8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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