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被控在總統任內涉入龍潭購地、收賄、洗錢、偽證等案,部分案件已判刑定讞,合併執行20年,部分仍在官司中;然而陳水扁因病獲准保外就醫,尚未判刑定讞的案子也停審。
自從總統蔡英文2016年率領民進黨重返執政後,特赦陳水扁的聲音也不時傳出,先前有消息指出,蔡英文將在520卸任前宣布赦扁,同時將扁家已扣案的11億餘元犯罪所得全部聲請沒收,作為特赦的配套措施。然而法務部直至昨日仍表示沒有收到相關公文,總統府發言人林聿禪也表明「無此決定」,小英任內赦扁看來無望。
台北地檢署日前指出,扁家相關案件沒收犯罪所得及併科罰金超過11億元,其中在瑞士帳戶還有4.5億元台幣遭凍結,要等我方判決出爐才會聲請返還。
陳致中16日晚間透過臉書聲明,回應外界疑問,重申2009年開庭時的承諾,強調海外帳戶資產的性質為「選舉結餘款」,絕非不法所得,「不可能認罪」。但同時他們也本於「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的信念,承諾若最終陳家可自由決定該款項用途,「願全數作為國家社會公益使用,此一承諾從無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