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捷北捷隨機殺人恰好10週年之際,中捷隨機砍人事件掀起高度關注。高雄市衛生局下午表示,洪嫌來自屏東,目前在高雄就讀護專,但前陣子因壓力過大申請暫停,他2020年3月因病住院後,一直有在規律就醫且服藥。不過衛生局基於法規,沒有證實洪嫌是否因精神疾病遭列管。
而李文章今天在市議會答詢時,說洪嫌是高雄人、為衛生局列管個案,且稱他「有心理疾病」「情緒非常不好」,表示案情還需調查釐清。
對此,衛福部心理健康司下午發出3點聲明,表示對中捷砍人事件深表遺憾,已立即請中市衛生局提供傷者必要協助及身心關懷。目前個案情況台中及高雄市政府刻正了解中,由台中及高雄市政府進行說明。
心健司也提醒,媒體應遵守報導精神疾病「6要」與「4不要」原則,避免以暗示口吻及報導方式,指稱當事人之案件與精神疾病之關聯性,避免汙名化。
媒體報導精神疾病「6要」與「4不要」原則說明
「6要」指6項應該遵守的準則
- 要與當事人或精神醫療專家密切討論。
- 要慎選資訊來源,報導與事實相符的資訊。
- 要刊登於內頁而非頭版。
- 要兼顧客觀及平衡性之報導。
- 要尊重當事人與家屬的隱私權。
- 要提供精神衛生相關之服務專線、社區資源或衛生教育。
「4不要」指4項應該避免的報導方式
- 不要以戲劇化或聳動化方式呈現報導內容,只聚焦當次事件報導。
- 不以暗示的口吻指稱當事人罹患精神疾病。
- 不用歧視性或污名化之稱呼與描述精神病人。
- 不要報導容易引人斷章取義或以偏概全的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