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姓男子昨日攜帶三把刀具搭乘台中捷運,隨機向乘客發動攻擊。事件中,造成2名乘客受傷,而洪姓男子自己也掛彩。所幸當時27歲的許姓男子和其他乘客英勇抵抗,用雨傘等物品協助壓制洪男,最成功將他制伏,避免更多傷亡。
事件發生後,令不少人聯想到2014年5月21日發生的鄭捷案。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鄭捷案的受害者陳亮志表示,儘管兩起事件並無關聯,但他認為「台灣刑法的刑度相較於其他國家過輕,無法對歹徒形成有效嚇阻」,因此有必要加重刑法及維持死刑。
然而,關於在大眾運輸工具上的自保措施,北市捷運警察隊建議,若遭遇持刀歹徒,應優先遠離危險,再按下緊急通話鈕通知站務人員車廂有危險情況;民眾也可利用隨身物品防衛或反擊,如雨傘、包包或衣服。北捷警察隊進一步說明,雨傘應抓住頂端而非把手,才可以減少斷裂風險;包包可用來遮擋脖子及心臟等重要部位;外套則可裝上重物,用來甩擊歹徒進行防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