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警局六分局指出,洪男早於19日傍晚6時13分,就搭高鐵從台南站到台中市,搭計程車入住中市某汽車旅館,住宿2天之後,21日上午10時39分搭乘計程車,11時3分抵達水安宮,把背包放在置物櫃,之後再到3樓廁所吃8粒鎮定劑,13分進入車廂,約2分鐘揮刀砍人,15分乘客猛按警報,16分列車抵達市府站,中市警局六分局馳抵的員警,將被打趴的洪男上銬逮捕。
洪男在昨晚只穿著醫療服且赤腳,被警方帶進警局偵訊,不過洪男拒絕夜間偵訊,因此到今天早上在律師陪同下,洪男才正式接受偵訊,訊後洪男被依殺人未遂罪移送地檢。
洪男父母今日也在律師的陪同下面對媒體,洪父不斷向媒體鞠躬道歉,表示「自己的孩子不重要」,很對不起受傷的孩子與年輕人,也表示有意願直接到醫院向被害人道歉,不過醫院方面建議先暫緩。此外,洪父也哽咽地說:「我做錯了,我沒有把孩子教好。」表示自己是個不負責任的父親,如果能多陪伴小孩,一起努力,或許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