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這起事件,洪姓男子在一週前便已經在高雄的一家五金行購買了刀具。19日從台南搭乘高鐵北上前往台中,並於當晚入住一家汽車旅館。兩天後的21日上午,他退房後搭乘計程車前往中捷水安宮站。抵達後,他先將隨身包包放在置物櫃內,隨後前往車站3樓的廁所,期間服用8顆鎮定劑以平穩情緒。接著,他進入捷運車廂內實施攻擊,造成兩名乘客受傷,他自己也在過程中受傷並被送往醫院。
送醫過程中,洪男不斷哭喊著:「我還不想死,對不起」,隨後在醫院接受了縫合手術和洗胃處理。醫療程序結束後,他被帶往警局。然而,抵達警局後,他拒絕警方夜間訊問。
直到22日上午,洪男在律師的陪同下才同意製作筆錄。隨後被移送至台中地檢署進行進一步複訊。台中地檢署以殺人未遂罪名向台中地院申請羈押,並獲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