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該賭場39歲的李姓負責人為掩人耳目,不被警方查緝,利用棋牌社的名義經營賭場,而入場前須先繳交100元「場地費」,並提供籌碼予賭客,籌碼與現金為1:1兌換,由賭客私下自行兌換。
三重警分局表示,發現有業者利用合法棋牌社做為掩護經營賭場後,立即展開蒐證,在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後,於本月25日深夜0時30分警方持搜索票前往搜索,當場查獲工作人員1名及賭客31名共32人涉嫌賭博案。
警方查扣賭資12萬966元、抽頭金12萬9460元、籌碼面額35萬8,160元、麻將16副、電動麻將桌8張、監視器鏡頭等相關證物,全案警方訊後將工作人員、賭客分別依《刑法》第268條提供賭博場所營利罪、第266條賭博罪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
三重分局分局長黃南山表示,為維護社會治安,警方積極查緝轄內不法場所,並與市府聯繫針對治安熱點報請第三方警政,透過跨局處合作維繫轄區治安。同時呼籲若市民有察覺疑似不法情事,可撥打1999、110服務專線,警方將以最快速度了解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