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50多歲黃姓偵查佐,2023年間在集集分局任職,多次趁上班期間返家照顧失智父親,卻仍然在員警出入及領用登記簿簽到,偽簽加班時數詐領9,741元加班費,因公務員偽造文書罪嫌起訴。
南投地院一審審理時,偽造文書罪部分,法官發現黃員2018年間曾涉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祕密消息罪,遭判刑2年確定,於2020年6月間易科罰金執行完畢,卻不思悔改,故判刑1年1月。
經上訴二審,二審法官認為,黃男身為警員本應依法行事,卻為了探視生病且失智的父親便宜行事,又貪圖領取超勤加班費9,741元,念及黃男已經繳回犯罪所得,且家中還有生病及失智的父親需要照顧,及現已面臨停職處分等情狀,故撤銷一審判決,改判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