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女表示老公黃男與小三郭女發生婚外情,雙方在2020年分手,因小三郭女自稱遭家暴,因此向苗栗地方法院申請了通常保護令,法院也核准了這項保護令,保護令寄到黃男家中,林女才知道老公偷情。林女認為老公與小三偷情長達3年,讓她對婚姻信任完全破滅,面對這樁婚外情打擊,她至今經常情緒失控,甚至會不由自主地落淚,還會作嘔、焦慮和失眠,忍無可忍才向郭女提告,索賠60萬元。
郭女則辯稱,黃男一開始表示與妻子感情不和,妻子鬧離婚,因此才轉而追求她,兩人之後才發展成男女關係,但並未同居。雖然她當下她明知黃男未離婚,可是當2019年時接獲林女電話後,告知對方兩人交往情況,隨後她便與黃男斷絕了聯繫。直到最近,黃男到她公司鬧事並動手打她,她才不得不聲請保護令自衛。
法官審理認定郭女明知黃男已婚,仍與其發展超乎一般朋友界線的關係,導致黃妻遭受精神上的煎熬,最終判決郭女賠償新台幣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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