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起於昨晚7時41分,台中警方接獲民眾報案,稱北屯區崇德二路二段的「成吉思汗」健身館大門被一輛小貨車撞毀。警方趕赴現場,發現健身館大門被藍色小貨車衝撞後碎裂,地上滿是玻璃碎片,警方當場將車內兩名男子帶回警局進一步調查。
經查,該車輛由坐在副駕的許姓男子於案發當日在西屯區租借,因其從事回收工作,常常租車使用。當晚兩人在車內聊天時,林男突然啟動車輛衝向健身館。根據健身館提供的資料,林男曾於今年5月底前往健身館應徵健身教練工作但被拒,林男供稱因近期情緒不穩,一時失控駕車衝撞健身館。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今下午對林男進行複訊,認為雖然此次事件未造成人員傷亡,但因案發地點為公眾出入場所,其行為具有預見的公眾危害,涉嫌殺人未遂、毀損等罪行重大,且有羈押必要,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並未禁見。台中地方法院表示,經審理,認定林男涉嫌殺人未遂等罪行重大,且有羈押原因與必要,當庭裁定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