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教育局指出,康橋高中今年連續發生2起學生交通車事故,分別造成20名及3名學生輕傷,嚴重影響學生交通安全,已派員到校稽查,並要求校方提出檢討報告,提出具體預防管理措施、全面檢視車輛安全性、加強監督業者營運及對駕駛強化管理等作為。
而首次稽查結果事故車輛安全性與駕駛人年齡皆符合規定,但學校未依規定將交通車租賃契約報教育局備查,教育局已發文糾正限期改善,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開罰6,000元。
校方的檢討報告則在5月29日提出,改善措施包含強化行車速限管理、胎紋檢查、訂定安全駕駛規範及自主稽核等作為,違者依契約罰款或解約。教育局依《私立學校法》第55條規定,核定處分該校國中部114學年度減少1班招生學生數。
教育局強調將持續強化全市校園交通車管理機制,未來若查獲未核備學生交通車或未配置隨車人員等情事,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裁處負責人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改善、持續督導及追蹤。若有超速、超載等違法事項,將由公路主管機關及警察機關依該法令裁處等措施,以確保學生搭乘學生交通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