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報導,台灣開放中國媒體記者以輪替方式來台駐點,可來台媒體包括新華社、人民日報、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央視、中新社、福建東南衛視、福建日報報業集團、廈門衛視、深圳報業集團、湖南電視台等。目前中國在台記者有8位,中國記者們時常私下約台灣記者吃飯打探消息,或希望介紹台灣政界人士、幕僚等以蒐集情報。
然而,其實許多在台中國記者並不會報導台灣消息,亦不會出席台灣政府機關記者會,反而是「肩負政治任務」。而所謂政治任務,應指像新華社駐台記者趙博「進駐」台灣政論節目這樣,不過趙博已在東窗事發前離台。
由於中國官媒內容不合台灣觀眾口味,中共為了深化對台統戰,開始有系統地誘拉台灣人去中國接受「網紅訓練」,再透過向台媒「點菜」雙管齊下,最終由中國官媒再製成抖音、YouTube影片等。
事實上,2020年時,中國東南衛視就有2名記者違規在台租借攝影棚錄節目,遭我國廢止記者證與入境許可證並驅逐出境。一名熟稔兩岸關係的官員受訪也透露,如果中國記者在台從事與目的不符之工作,可要求其離境,有問題的人以後也不能再入境,國安局都有所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