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延鳳表示,她上月質詢「南港轉運站」議題,當時踢爆工程進度遲延,依合約營運期限僅剩一年多,但19樓鋼構只蓋7層,工地圍籬上還寫著要到2029年才完工,明顯違約,且轉運站只佔整棟大樓空間8.12%,比「台北轉運站」9%還低;權利金更比「市府轉運站」優惠,更一度大砍10億,讓新壽盡享優惠。
林延鳳說,公運處2月要求新壽提交「原興建期限之預定進度」,但對方不理,經她質詢後隔天,新壽不回應外界質疑,卻提送展延工期申請,但沒有提供公運處所要求的進度表,直到5月31日,才提送出一份進度表,並要求公運處對此連同「工期展延申請」召開協調委員會,公運處卻未正面表示反對,還花公務預算聘請專家學者在本月給予如何縮短工期使如期履約之建議。
林延鳳指出,南港轉運站在合約有工期展延規定,若新壽對於工期有疑義,除了「修約」別無他法,新壽若用優渥條件和美麗願景取得合約,被發現延宕又不想被依約開罰,若蔣市府未能在給予懲罰性違約金,或者令其同意修改設計「調整公共設施比例」或同步「提高權利金」等條件下,貿然答應修約,就是放水,
林延鳳強調,公運處和新壽密談修約,就跟地政局、法務局和該公司「密會」談北士科地上權轉移一樣離譜,她要求蔣市府與新壽應正面回應外界質疑,她也強調「在這顯而易見的違約」,爾後蔣市府若一時不察,修約放水、圖利新壽,造成市民、市庫權益之二次傷害,恐怕蔣市府將踏上柯前市府後塵,都將難逃後續之司法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