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實習老師近日在網路「Dcard」論壇po文,提到自己一直很納悶,為什麼辛苦修完教程,也好不容易考過教檢,卻要淪為半年的廉價勞工。她表示,自己知道實習老師的身分在教育部定義是「學生」,但是在學校任職的這半年中,也是要繃緊神經做事。另外,實習還要另外再繳4,000多元的學分費給帶領教師,原po不滿抱怨,「那我們在那裡工作幫忙,寫教案、做勞動美其名是學習觀摩,事實上根本廉價勞工,每一年都有廉價新血到學校幫忙雜工。」
原po坦言,目前自己一個月僅領5,000元,換算日薪只有250元,「為什麼實習老師們都可以接受啊?是大家都不缺錢嗎⋯⋯」。原po更提到,之前在業界也當過實習生,時薪都按照勞基法最低時薪,「難怪有能力的都寧可去業界,到底誰要蹲在這邊當老師…有愛心的志業也不是這樣被拿來濫用的。」
原po無奈說道,可能會有正式教師跑出來回應,「我們也要花時間帶你們欸」。她不滿表示,但業界的前輩,誰不是老鳥帶菜鳥,況且一個月只領5,000元,「這到底是民國幾年的制度了,以現今生活來說根本不夠活吧?要考上教學生還得先受苦受難的挨餓才行嗎⋯⋯」。
該篇po文曝光後,有部分網友留言認同原po,「錢是真的少,有些實習學校工作還多到誇張…」「台灣人的奴性就是這樣一代傳一代的,實習領5000,如果我每天都『觀摩』不用做事,5000合理啊,但現實真的就是被當廉價勞工用」「去當勞工還要給人家錢,一個月5000不如外面打工,提出不合理還會被說不知足」;不過也是有蠻多過來人留言,「兩年多前是一個月0元欸,前輩抗爭的結果被你嫌成這樣」「前人種樹,後人嘴巴摸摸默默收下就好,不然你去簽偏鄉長代兩年抵實習」「不好意思,我們以前除了沒有補助以外 還要繳學費喔⋯下班後打工是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