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黃上豐逃亡期間,仍不改其凶狠作風,曾跟當時也逃亡中國、綽號「穿山甲」的槍擊要犯詹龍欄合作,幹了不少壞事。1996年7月,台灣天道盟吳姓角頭受菲律賓賭場之託,前往中國深圳向黃索討96萬美元債務,沒想到黃竟夥同當地黑道,將吳亂槍擊斃;同年10月,黃在上海遭公安逮捕,被判刑13年。
沒想到事後傳出,黃上豐的台灣親友花了新台幣上億元打通關節,讓他服刑過半沒多久就被釋放,也讓原本要將他引渡回台的刑事局撲了個空。
但賊星該敗,2007年,黃上豐又因為毒品糾紛,夥同李姓殺人通緝犯在中國珠海與人談判,當場被公安逮捕,遭法院判刑1年半,這次刑事局透過當時甫簽訂的《兩岸司法互助協議》,與中國公安部門達成共識,在黃服刑期滿獲釋後,直接把他從澳門押解回台受審,也讓黃成為第一個被依協議遣返回台的通緝犯。
細數黃上豐14年的逃亡生涯,將近9年都被關在對岸的監獄,也難怪他抵達台灣機場時,只說了一句「回來就好,遲早要面對」,道盡逃亡的心境,最終黃因相關案件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定讞,為種種惡行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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