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本刊報導前員工指控後,六順診所在臉書發出院長王新民的6點聲明回應,強調診所療程和藥物均符合相關法規,且經衛福部食藥署嚴格審查與批准,從未使用未經核准的藥物進行治療。
他也重申,報導提到的「人參皂甙針劑」實為口服液和膠囊形式,療程中用來輔助治療中風,產品均為食品,不屬於藥品範疇,完全符合食品法規。而療程中的用藥劑量和施打時間安排,則為診所技術機密,對內保密但沒有違法。
不過針對診所天價療程及藥劑疑似來源不明,台南衛生局在接獲訊息後已派員調查。衛生局指出,診所被指使用名為「SAPONIN-OCK口服液」的產品,標示為食品,但含有人參成分。診所稱該產品僅供口服作為營養補充使用,未對民眾施行注射,衛生局將聯繫來源廠商所轄的桃園衛生局,以進一步釐清產品的屬性及合法性。
此外衛生局現場還發現有3項違規,包含診所在未經核准的面積內進行診療活動,涉違反《醫療法》第15條有關設置標準規定,設置變更應於30日內向衛生主管機關申請,否則將面臨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的罰款。
且診所未依規定開立自費項目收據,涉違反《醫療法》第22條第1項的規定,相應處罰為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病歷記錄部分,診所未詳實紀載使用藥品,涉違反《醫師法》第12條規定,相應處罰為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衛生局將依法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