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指出,林泫洋與自稱「新莊土地公」、有竹聯幫背景的陳俊男等人,於2019至2020年間共組恐嚇集團。這夥人在薇閣、沐蘭等雙北地區高檔汽車旅館外守株待兔,鎖定駕駛高檔進口車的偷情男女,拍攝車牌,甚至伺機安裝GPS,長期跟監、偷拍,取得車主與女子出入餐廳或汽車旅館的親密畫面。
接著,與該不法集團勾結的新北市警察局三重分局偵查左林侑穎,利用職權調閱鎖定對象的個資,供林泫洋等人進行恐嚇取財;此外,這夥人還以假車禍等方式,得知目標姓名,再搜尋其臉書、IG,研判對方是否已婚,並透過林侑穎查個資,確認其身分與婚姻狀況,接著一路跟監,最後在停車場等處,當街攔車,假冒記者,持偷情照片恐嚇取財。
而林侑穎涉嫌提供6筆被害人個資給林泫洋,供其犯案所用,其中某被害人被恐嚇,交付80萬元。檢警於去年11月查出林侑穎犯行,立刻將他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但林員坦承因朋友拜託而幫忙查個資,並不曉得對方是為了向被害人恐嚇勒索。
昨天全案偵查終結,新北地檢署檢察官依涉嫌圖利、個人資料保護法、偽造文書、恐嚇取財等罪,起訴林侑穎、林泫洋、陳俊男等8人,檢察官特別建請法官對主嫌林泫洋求處重刑;至於林員,在起訴後新北市警察局火速核定將他記兩大過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