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男性近日在網路「Dcard」論壇po文,提到跟未婚妻交往3年,2人在今年6月訂婚了,但過去女生稱是基督徒,2人婚前並未發生性行為,沒想到訂婚1週後,發生親密關係,原po感覺未婚妻「不是處女」,追問才得知她早就跟前任發生過關係。
原po無奈抱怨,為什麼自己要傻傻等3年,「買房後女友才同意跟我結婚,有夠吃虧。」原po坦言有打算分手,並要回送出去的鑽戒、汽車等等,如果對方不還,算一算可能損失百萬元。最後,原po更不滿表示,「沒道理她跟前任可以隨便打砲,到我這裡需要買車買房吧?我看起來是什麼火山孝子嗎?」
該篇po文曝光後,有不少人留言認同原po,「這女生說謊騙人,我女的,我不挺她。你被騙了,慘」「如果你在交往期間表明你有處女情節,對方知道的前提下還欺騙你,對方理虧。」「哇…如果是我,我也會要回來!這真的叫欺騙感情&騙婚欸!好奇這樣算詐欺得利嗎?」;不過也是有蠻多網友不認同原po,「所以你娶的是處女還是你喜歡的人?」「說句白話點的,你就只是不甘心覺得3年可以上過多少次床,而現在覺得不值罷了。」「可以接受離過婚不是處女,但不接受未婚不是處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