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發現,死者年紀為9歲和10歲的幼童,34歲的簡姓母親竟帶女兒跳河,導致女兒雙亡,簡女自己游上岸後,隔天才報案,由於她第一時間未報警,加上有滅證之虞,檢方複訊4個小時後將她聲押禁見。
據了解,簡女在2日上午10點和老公、婆家起爭執,她帶2名女兒從中和搭車去新店碧潭準備輕生,女兒們溺斃後,她自己上岸,一度想再去輕生,因為害怕,最後才去報案。不過,檢警懷疑她避重就輕,被害人有無被推落下水致死,正在全力釐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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