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哨者C先生透露,醫院還有許多詐保的病人,他們裝瘋賣傻院,為的是詐領保費,有人一住就是10多年,領了4千萬元,還有保險業務員跟病患勾結,由業務員代繳保費,病患負責住院,申請理賠後六四拆帳,非常誇張。
本刊調查,宏恩醫院龍安分院收治的精神病患,除了受刑人,還包括街友、智障者等社會邊緣人,醫院領政府補助每人每月8千多元,理應妥善照顧,但卻是爭議頻傳、弊端叢生。
吹哨者們表示,這些受刑人被法院視為燙手山芋,雖然知道護佐會打人,卻仍將受刑人往醫院送,等於默許,因為醫院是幫法院「解決難題」,據說宏恩醫院與法院、市府、民代關係良好,之前一名副院長因為不想收治太多受刑人,得罪了司法高官,最後被迫離職。
楊父氣憤地說,法院明知受刑人在醫院被五花大綁施虐,卻冷眼旁觀,以他兒子為例,在獄中服完刑,還得到醫院監護治療,而且待遇比監獄還可怕,實在令人無法想像。
A先生說:「醫院本該是受刑人回歸社會的中繼站,卻差一點變成絕命終結站,院內水深火熱,外界無從得知,呼籲相關單位介入調查,不能放任院方隻手遮天,讓這些邊緣人啞巴吃黃蓮,有苦無處申!」
本刊7月5日致電宏恩醫院進行查證、平衡報導,至截稿前未獲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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