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判決書內容,小美與老公於2012年結婚,婚後生活大致穩定,在美髮店工作的小美2021年在店內巧遇小學同學吳男,兩人重逢後激發愛火,迅速發展出不倫戀。小美與吳男打得火熱,經常透過通訊軟體互傳鹹濕訊息,彼此還互取愛稱,用「色色」開頭加上兩人名字最後一個字暱稱對方,甚至慾火上身時還會衝去摩鐵開房激戰。
兩人滾床後,事後還會傳訊「我的衣服都是妳的愛液」「好想再X妳」「我也舒服到全身都軟了」等鹹濕話語,表達激戰後的滿足感。小美光是與吳男重逢後到姦情曝光為止,就床戰超過10次以上,有時甚至想直接開房12小時,床上大戰直到玩到夠本。
當小美老公無意見發現妻子有婚外情後,綠雲罩頂的他震驚不已,憤而向吳男提告,索賠60萬元。最後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考量雙方情況,裁定吳男與小美的行為超出一般男女之間的正常交往,嚴重破壞小美婚姻生活,因此判決吳男需支付40萬元精神撫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