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寬恒2021年在立委補選期間,被指控竊占台中沙鹿豪宅的國有地達1,097.14平方公尺,並涉嫌以假借款名目,將該豪宅以4,541萬元賣給設計師張姓女子,實際上是與妻子陳麗凌、建設公司負責人林進福共謀的假買賣行為。此外,顏寬恒還被指控在立委期間,詐領108萬元助理費,用於支付私人車款及豪宅維護費用。
台中地檢署於2023年4月偵結,起訴顏寬恒、陳麗凌、林進福等5人,指控其貪污、偽造文書及竊占等罪名。台中地方法院合議庭今針對顏寬恒貪污及偽造文書罪進行宣判,裁定其貪污罪成立,處以重刑,偽造文書罪處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可上訴。竊占國有地部分則判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