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及標檢局今(30日)指出,隨機購買的10個不同廠牌款式的行李箱,依照國家標準CNS 15331「袋、包及箱產品評估準則」進行「品質項目」檢測,並依據「商品檢驗法」及CNS 15331查核「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是否符合規定。
品質項目檢測包含「落下試驗」「裝載試驗」「伸縮拉桿功能試驗」「行走試驗」4項檢測,10款行李箱中,僅有沅大的26吋行李箱出問題,未能通過落下試驗,箱體被摔完後出現破裂。
標示查核部分則有3款行李箱不合格,其中萬國(eminent)20吋行李箱(型號9V1)中文標示的建議載重數據7kg,與技術文件數據7.4kg不相符;LONGKING的25吋行李箱(型號JL-9006)產地標示台灣,應標示製造商或委製商,卻標示成委製商/進口商;NINO1881的28吋行李箱(型號8529)是商品檢驗標識未完成檢驗程序。
標檢局說明,品質項目不合格的商品,依「商品檢驗法」第42條第1款規定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並依同法第63條之1規定,通知報驗義務人限期回收或改正,屆期未改正將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商品檢驗標識不合格的產品,未完成檢驗程序者,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第1項規定,處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63條第2項規定,通知報驗義務人限期回收或改正。
「中文標示」不合格的商品,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第1項規定,通知報驗義務人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將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42條第2款規定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
標檢局提醒消費者,應選購貼有「商品檢驗標識」的行李箱,並檢視包裝中文標示是否完整(如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尺寸、裝載重量、製造日期、產地等資訊),留意商品外觀有無破損瑕疵,檢查行李箱拉鍊、滾輪、拉桿能否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