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表示,家長反映幼兒身上出現不明瘀青,懷疑遭到教師暴力虐待。而教育局也於今(30日)中午召開審查小組,若決議受理調查,將派出調查委員進入幼兒園展開深入調查,承諾將在1個月內完成調查工作。為徹底了解事件真相,教育局要求園方提供14天內的監視影像,以確保是否存在其他不當對待幼兒的行為。
教育局強調,若調查結果證實該名教師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33條第1項,對幼兒實施身心虐待、體罰、霸凌、性騷擾、不當管教或其他身心暴力行為,將依情節輕重,處以6,000元至60萬元以下的罰款。此外,違規教師可能面臨1至4年內或終身不得在教保服務機構任職的處分。教保服務機構若連帶負有責任,也將被處以6,000元至6萬元的罰款。
教育局重申,台中市教保服務應以「零體罰」為原則,呼籲各學園應以溫暖、正向的態度提供教保服務。如有違法行為,將嚴格依法律規定嚴懲並重罰,並依法公佈違規機構及負責人姓名,以維護幼兒的權益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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