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教育基金會發出澄清聲明如下:
森林小學為本會所辦之理念教育之正式名稱,經新北市教育局核准立案,並自1990年8月1日起,正式持有註冊商標。
森林小學並非對於學校的形容詞,而是立足在台灣,實際辦理理念教育的先驅,是一所實際存在的學校。
但此一正式名稱,近年遭其他學校及實驗教育學校誤用為形容詞,或遭媒體用於報導其他學校及實驗教育學校之事件,造成本會會譽及森林小學校譽,橫遭嚴重之損害。
為正視聽,本會業已公告周知:
一、 森林小學乃本會所辦之理念教育之正式名稱,其他學校及實驗教育學校於宣傳時,未經本會同意,不應使用森林小學字樣。請就貴校實際辦學所持之教育理念詳加說明,切勿借名了事。
二、 請媒體朋友、各界先進於報導其他學校及實驗教育學校或描述其他學校及實驗教育學校時,勿使用森林小學名稱,以免誤導讀者。否則除了有影響本會會譽及森林小學校譽之虞,亦有損貴單位報導或評論之公信力。
三、 森林小學之介紹以及創校過程之描述,是網路中極易取得之資料;誤用之單位縱使非惡意,亦有重大過失。本會就相關損害,必要時將行使相關法律權利,請各方先進切莫自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