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表示,阮男在偷渡過程中,憑藉其曾任海軍艇長的經驗,準備了4桶油料以應付長時間的航行。由於擔心引擎過熱,他還在海上熄火漂流,此行為誤導海巡人員,因當時海面上有超過30艘作業漁船,使海巡人員未能及時發現其異常。
阮男最終於6月9日早上駛入淡水河口,並在進入渡船頭碼頭時與一艘交通船擦撞,引起附近漁民警覺,他們立即報警,海巡人員隨即抵達現場逮捕阮男。阮男隨身僅攜帶少量外幣,包括6萬日元,並聲稱因中國限制出境而決定偷渡來台,以尋求「投誠」。
檢察官在調查過程中發現,阮男在偷渡前並未與台灣任何人聯繫,且其行為完全是個人主觀意圖。阮男在接受詢問時表示,他對於此次偷渡行為不感到後悔,並表示自己來台的目的是逃離中國的限制。
士林地檢署調查結果確認,阮男的行為未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的動機,僅涉及非法入境問題,依《入出國及移民法》進行起訴。案件將由士林地方法院進一步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