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補充,雖然不知道是本人開車拍的,還是後座有人幫忙拍,「但覺得不知情的人容易誤會,畢竟是公眾人物,有點敏感的人會覺得是否不妥」。而在原PO發文不久後,王齊麟就馬上把那則限時動態刪除了。
對此爭議,有網友嚴肅表示,「今天不管他是誰,這種行為就是違法的,不要再說這沒什麼、為什麼不行這類的話了,很可怕欸,希望各位行車安全」「想也知道不合適,不論你是立法委員還是金牌選手或是平民百姓,不該做的事情就不該做。尤其是公眾人物,即便不是,也不應該發讓人容易誤會的,這樣一樣會做最壞示範」。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1條,汽車行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將可處以新台幣3,000元罰緩。
文章一曝光引來許多網友留言開噴,「開車用手機,還自拍PO到公開帳號,這一連串操作…金牌濾鏡不得不全部瓦解」「說實在,拿了兩屆金牌還這麼受眾怒真的不簡單」「他其實是羽球很強的屁孩吧」「原本無感,現在很討厭他跟10」「第一次看到剛拿金牌沒多久人設就崩的」「用盡全力把女友的炮火吸過來,真是好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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