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掌握柯營與端木正簽約的委任書白紙黑字記載,柯營委託端木正共執行五大業務,包括「完成指定的政治獻金帳務全部工作」、「每月出具平衡表」、「選舉結束出具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按時前往指定地點出席指定之會議」,以及其他與上述業務具有直接關連的相關事項。換言之,柯營除了委任端木正查帳後出具會計報告書(即財務簽證),可能連政治獻金收支的記帳工作也委託端木正執行。
其中,委任書所記載的委任權限則提到:「受任人(端木正)處理委任事項時,如發現有違反法令情節,應即告知委任人(柯文哲),委任人如因違反法令所受之處罰,應由委任人自負責任;如因受任人之故意或過失,致違反法令使委任人遭受損害,應由受任人負其責任。」
此外,本刊掌握,該委任書另載明,柯營委任端木正的時間從去年大選期間的6月1日起,一直到今年4月15日(政治獻金申報截止日),酬金每月新台幣7萬元整,根據監院政治獻金公開查閱平台資料,柯營以「帳務處理」為名,分別在去年9、12月及今年1月,分3筆支付端木正所屬的精華會計師事務所共58萬元,端木正身兼球員與裁判負責作帳及查帳已讓帳目查核機制失靈,柯營政治獻金帳目恐還有更多未爆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