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陳姓大學生今年4月因一時內急,匆匆進入虎尾某間超商順手牽羊拿走一包10元衛生紙應急,經店員報警後,警方調閱監視器確認其犯行,移送地檢署偵辦。檢方以竊盜罪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簡易判決。經雲林地方法院法官王子榮審理,考量陳男的特殊情況,9日判處免刑,法官在判決書中以溫暖的筆觸,說明案件細節及作出此判決的理由。
判決書指出,被告因罹患腸躁症,生理需求迫切,一時失慮才擅自拿取價值低微的衛生紙。事後被害人也已表達諒解。此外,診斷證明顯示被告患有多重疾病,包括智能不足、焦慮症及糖尿病等,且目前雖就讀大學,但其學習及生活能力仍有待加強。從被告母親出庭時的陳述得知,多年來她不僅滿足被告的基本生活需求,更積極協助被告培養自給自足的能力,希望被告能像一般孩子一樣成長,被告母親的養育過程實屬不易。
法官認為,被告初犯,且犯行情節輕微,經此司法程序,應已深刻反省。若再加重刑罰,恐對被告及其家庭造成過大的壓力,這不僅無助於實現刑罰的正義,反而可能給當事人留下刑罰的烙印。最後,法官援引台劇《八尺門的辯護人》中經典台詞:「一個人要有多幸運,才能像諸位一樣,坐在這個舒服的位置上,認定這個世界十分溫柔,而我們擁有絕對的權力對罪犯殘忍」,認為相較於簡易判決處刑,裁定易科罰金,更應考量多元的處遇方式,以符合司法的人文關懷,判處陳男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