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協會今日發聲明表示,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但應在合憲合法情況下,任何人評論記者工作,都應秉持客觀、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批評蔡正元「恣意將報導檢調新聞的記者用汙辱字眼、一句話就想抹滅當事人多年經營路線的努力,不僅僅損及性別平等觀念,更是對記者挖掘真相、服務第四權工作的蔑視,對於記者職業尊嚴遭受抹黑一事,記協不能容忍。」
記者協會呼籲,蔡正元若掌握記者陪睡證據,請提出讓社會公評,否則應在同節目時段公開向當事人及社會大眾道歉,同時點名《中天新聞》節目部乃至主持人盧秀芳,也該對此事向大眾說明。
柯文哲遭檢廉調查一案已進入司法程序,記者協會提醒,依刑事訴訟法第154條之1「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呼籲外界靜待司法裁決,切勿以任何形式企圖影響司法公正。身為記者,採訪檢廉新聞各有路線分配及資料取得,自當小心查證,必定多方思考新聞發布後的後續影響力。
最後記者協會表示,台灣是自由民主國家,有各種立場、意見及支持者,媒體本於記者工作服務社會大眾,在面對重大爭議案件,必恪遵兢兢業業、仔細查證、勿枉勿縱等態度,而近期記者同業們辛苦熬夜、守候各處,只為傳播最新消息,盼民眾多多支持鼓勵。
★《鏡週刊》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