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4 06:13 臺北時間

毒販被警察釣魚遭判刑 反控偵查隊長陷害教唆!遭高院法官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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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毒販反咬偵查隊長陷害、教唆犯罪,遭高雄高分院法官打臉,維持原判。(本刊資料照)
毒販反咬偵查隊長陷害、教唆犯罪,遭高雄高分院法官打臉,維持原判。(本刊資料照)
在網路上暱稱「黃便當」的黃姓毒販,被桃園大溪分局偵查隊長以釣魚方式誘使其暴露犯行,案經高雄地院依「販毒未遂罪」判處徒刑5年半,他不服上訴,反控隊長「陷害教唆」,但高雄高分院法官對其說法打臉!指黃男主動提供大麻,還表示「有需要再說」,警方未構成教唆犯罪,維持原判。
2022年4月初,桃園大溪分局偵查隊長執行網路巡邏勤務時,發現臉書暱稱「黃便當」的男子疑似販毒,於是佯裝買家與黃聯繫,以「釣魚」方式讓他說出毒品價格與約定交易的地點。
偵查隊長依約付款,誘使「黃便當」寄出毒品,該月21日下午,警方在轄區超商取貨,送驗後證實黃男所販賣的煙草,含有二級毒品四氫大麻酚,於是向檢察官申請拘票,前往高雄市鳳山區黃男住處,將他逮捕到案。
一審高雄地院法官依《販毒未遂罪》將黃男判處徒刑5年半;他不服上訴,並反咬抓他的偵查隊長「陷害、教唆犯罪」,其辯護律師則主張,警方釣魚的對話記錄有瑕疵,上下不對文、甚至內容消失,控警方刻意隱匿及刪除對被告有利證物。
案經高雄高分院合議庭審理,法官調閱兩人網路聊天室對話記錄,認為警方僅向他詢問大麻價格,而黃男則說:「有台灣與進口」「有需要再說」,法官認定,這種程度的探詢,並不構成「教唆犯罪」;此外,法官也認為對話記錄並未有遭刪除等情形,維持原判,但被告容可上訴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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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9.24 06:13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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