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現年51歲的張姓男子2016年遴選上校長,4年前到高雄某國小任職。今年4月驚傳他在校外的浴廁偷拍未成年女性的私密影像,檢方搜索查扣偷拍畫面等事證,張男也在法官訊後坦承犯行。高雄地院依各項證據研判,認為張男罪嫌重大,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
高市教育局在事發後也立刻做出處置,將張男停職調查,並撤換該校校長,確保校務運作正常,後續也配合檢方偵辦。
檢方偵結後,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妨害秘密等罪嫌將張男起訴,高雄市府也將之解聘。在法院判決之前,張男雖稱願意接受法律制裁,但以患有巴金森氏症為由,希望獲得保外就醫機會。
然而校方人員在整理其辦公室時,又發現還有沒被搜到的隨身碟,裡面都是張男在其好友家偷拍的女性私密畫面。
高雄地方法院指出,張男歷次警詢和偵訊,直到法院準備程序供述,都沒有提到學校辦公室的插座仍藏有偷拍影片的隨身碟,甚至謊稱已經刪除圖片原檔,可見至今仍有掩飾、隱匿犯行證據的情形,認定其有逃匿、躲避犯罪罪責的意圖,有高度逃亡的可能,有繼續羈押之必要,且根據高雄看守所的就醫紀錄,認為他在羈押期間,仍可獲得妥善治療,因此裁定自本月24日起,延長羈押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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