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投訴人B小姐指出,林建佳競選理事長時,選舉公報一片空白,沒有任何政見,結果剛接任理事長就出包,事後又想推卸責任,不免讓人質疑他的人脈大過能力,台灣體操界的未來也更令人憂心。
知情人士C先生表示,林建佳雖擁有體操協會理事長的頭銜,但他仍是明正國小的體育老師兼組長,具公務員資格,月薪約7萬5千元,不過他卻長期請有薪病假,坐領乾薪和年終獎金。校方還必須另外花錢,請代課老師上課,不僅浪費公帑,也有違法問題。此外,林還利用體操協會理事長的身分,逕自發文至市府與學校,申請公假出國或出差,讓其他同事相當不平。
C先生質疑,近期有被害人出面指控中華民國冰球協會一名教練,對至少10名女選手環抱摸胸,該名教練雖否認,但仍遭冰球協會停權;反觀中華民國體操協會,卻讓曾涉嫌仲介女子賣淫的林建佳擔任理事長,如此低落的道德標準,如何能維繫、振興協會在國際體操界的聲望?
本刊調查,今年51歲的林建佳畢業於樹德科技大學經營管理研究所,在高雄市立明正國小任體育班教師超過20年,選手時期曾獲泛太平洋體操賽地板金牌、台南區運會男子單槓及全能雙料金牌、桃園台灣運動會男子全能金牌,並曾任廣州亞運台灣培訓隊教練。
雖然林建佳資歷顯赫,但爭議不斷,投訴人認為,林是公立學校老師,卻兼任多個協會的理事長及理監事,加上私下在外開班授課,已涉嫌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呼籲主管機關介入調查,不要放縱爭議人物汙染體育界及教育界。
針對遭指控利用體操協會名義開班授課等問題,林建佳表示他並未親自教學,只有協助指導教練開設學校課後社團;另遭指控長期請假坐領乾薪的部分,林建佳則承認因有心理問題才會長期請病假,目前協會事務大都由祕書長處理,若有較重要的活動需要出席,才會再另向學校請公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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