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建智在香港設立的崇佑等2家公司,9月時也被不明人士透過電子簽章方式,將張建智董事身分變更成莊宏偉,由於張建智沒有申請變更,亦未授權任何人,身分證件也未遺失,加上該電子簽名須透過電子加密金錀,他合理懷疑是遭偽簽,將追究一切民刑責任。另也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假處分,定暫時狀態,請求董事長變更案未確認合法前勿更動,以避免損害無法回復。
本刊調查,張建智是2016年響應台灣政府鮭魚返鄉政策的台商,將原本在中國大陸經營金屬板材及廠房非常成功的崇佑公司,回台設立桓鼎公司-KY上市,在台灣知名建案文華苑的裝飾金屬件就是出自桓鼎,高雄岡山運動中心也是由該公司總承包,張建智不僅經營金屬材有聲有色,在機場大跨距設計上也有傑出表現,例如印尼雅加達機場、南非約翰尼斯堡機場等。
近幾年為了布局儲能產業,由桓鼎公司-KY(5543)百分之分投資桓鼎能源,並找來陳帝生及莊宏偉負責台灣事業群經營管理,沒想到充分信任的人會出賣自己。
張建智提告指出,桓鼎公司於今年8月22日召開的董事臨時會,在他宣布散會後,總經理莊宏偉及其他部分董事竟然違法進行董事長解任及選任決議,他認為所有決議自始無效。
張建智也認為,是莊宏偉擅自登入桓鼎公司之公開資訊觀測站帳戶,以桓鼎公司名義製作張建智被解任董事長職務並重新選任莊宏偉為新董事長之私文書,違法發布不實重大訊息,已涉犯刑法第210條偽造文書罪嫌,足生損害本桓鼎公司及股東權益。
桓鼎公司的公司章是篆體字型且刻有「英屬開曼群島商桓鼎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與變更登記上的「桓鼎股份有限公司」字樣明顯不同。何況真正公司章並未遺失,且交由財務主管保管中,顯見莊宏偉自行刻印,足以使人誤信該印文為真。張建智對莊宏偉明明是桓鼎公司董事,對公司章如何使用、重新補換程序非常清楚,卻執意不遵守桓鼎公司印章管理辦法,涉嫌偽刻公司章觸犯刑法第217條偽造印文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