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表示,陳由豪喪失台灣人民身分後,未來如欲進入台灣,必須以中國大陸人民身分提出申請,並經審查同意。政府將嚴格把關,同時避免陳由豪假藉第三國籍身分潛入台灣。
陸委會指出,陳由豪逃亡中國大陸期間,我方曾依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相關機制,多次要求陸方進行遣返回台。惟陸方均未作出具體回應,我方深感遺憾。
陸委會強調,政府十分瞭解國人對於外逃重大經濟罪犯緝捕歸案,實現司法正義的殷切期盼。陸委會呼籲陸方重視我方社會觀感,勿對台籍罪犯提供保護傘,並應儘速將我方外逃在陸之通緝犯協助遣返回台,共同保障兩岸人民權益,確保民眾福祉。
陳由豪滯納綜合所得稅、地價稅等逾新台幣4億元,被列為欠稅大戶,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4月拍賣陳由豪名下新北市深坑區、石碇區18筆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