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媒體報導,這名內賊是民眾黨的王姓資訊人員,9月時將黨內的5個鏡頭及一台相機偷走分批變賣,王男遭依竊盜罪函送地檢署偵辦。
民眾黨團上午記者會上,被問及民眾黨遭竊,傳警方沒將結果告知舉報人民眾黨,反而是把監視器給媒體報導?
對此,黃國昌先是強調年輕人做錯事,已認錯及道歉,接下來要去面對該負的法律責任。
至於有關民眾黨沒被告知一事,黃國昌表示,台北市警察局竟然沒有告知他們當事人,結果就把所有相關資訊,「不曉得透過什麼特殊管道,放給特定媒體記者,還是發公稿,老實講我不是很清楚」。黃認為,這層級在台北市警局,屬於北市議員「監督」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