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午,弟弟前往哥哥(37歲)家飲酒,不曉得為了何事,兄弟倆從口角演變成肢體衝突,弟弟抄起一把刀,揮舞、叫囂著,盛怒中的哥哥也拿起自製獵槍,嚴陣以待,突然間「碰」!一聲,子彈擊中弟弟小腿,兩兄弟趕緊打119,警消趕抵現場,將弟弟送醫包紮,幸無大礙。
哥哥則被轄區苗栗縣警局大湖分局逮捕,當場還查扣一支無照獵槍、一發喜得釘(火藥),偵訊時,林嫌表示,他也不曉得是自己不小心誤觸扳機,還是槍枝走火,他並沒有刻意射擊,槍口也未瞄準弟弟;警方訊後依涉嫌傷害罪、《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他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警方指出,原住民雖然依法可以持有自製獵槍狩獵,以維護其傳統習俗,但必須申請執照,若持無照獵槍狩獵,依照《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可處台幣2千元至2萬元,經查擊中弟弟的獵槍,並未依法申請持有執照,警方將依規定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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