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說明,檢察官於今日上午指揮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龜山分局拘提林姓被告,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涉犯刑法第222條第2項、第1項第2款之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未遂及同法第224條之1、第222條第1項第2款之加重強制猥褻等罪,罪嫌重大,有湮滅證據及勾串證人之虞,且所犯為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之重罪,並有反覆實施之虞,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回顧全案,女童母親日前在社群平台曝光27秒監視器畫面,男子在騎樓內跨過機車、一把抱住女童,還伸手朝女童身體亂摸;女童則是不斷奮力掙扎,企圖擺脫男子,但仍遭到強抱、禁錮,過程中女童還伸手朝馬路、聲嘶力竭大喊「救我」,路過民眾卻無人伸出援手。
據了解,該名涉案的男子剛滿18歲,有身心疾病,影片曝光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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