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某晚,洪姓老闆遍尋不著妻子,急忙到派出所報案,他告訴警方,他跟妻子共同經營免洗餐具生意,貨物進出相關業務都由妻子負責,其妻生活單純,每天清晨6點都會到倉庫點貨,當天卻無故失蹤,讓他憂心忡忡。
警方過濾倉庫外的監視器畫面,發現老闆娘清晨6點抵達,她在搬貨時,對街走來1名男子,2人短暫交談後,老闆娘走進倉庫,該男也跟在後方進入,但室內監視器主機的插頭被拔掉,沒有錄到室內的影像。
當警方還原監視器最後影像,畫面顯示該男與老闆娘發生拉扯,後男子勒住老闆娘的脖子,一路拖往倉庫深處,警研判狀況不樂觀,急著尋找老闆娘下落,不久,台南警方通報有民眾撿到老闆娘的手機,也尋獲她使用的車輛,專案小組反覆播放關鍵影片,終於在定格放大後看到歹徒的模糊面容,經比對確認是洪姓老闆的周姓前員工。
洪告訴警方,周曾在該公司當4年送貨員,後因性侵案入獄服刑,刑滿出獄後,回頭拜託洪收留,他心軟回聘他幫忙送貨兼收貨款,不過周因愛賭經常借錢,案發前半年,周趁打烊後潛入公司偷走5萬元貨款後曠職,老闆娘不滿周忘恩負義,曾報警告他竊盜。
警方鎖定周男涉嫌,在老闆娘失蹤第3天,發現他名下多了1輛機車,以車追人,循線將他逮捕。但周對面警詢,矢口否認,警急中生智,佯裝被害人附身哭喊周的名字,才讓他坦承殺害老闆娘,供稱當天想找老闆娘理論,但被對方罵「背骨仔」,他情緒失控勒殺闆娘、拿走10多萬元貨款後,將屍體載到雲林棄屍。
警方事後帶周起出屍體,將他依強盜殺人罪嫌送辦。法官認為,周恩將仇報狠心勒斃死者,造成死者一家人無法平復的痛苦,也嚴重影響社會對更生人的觀感,最終將他判處無期徒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