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陳怡君表示,昨日散場時,她從逃生梯離開時發現角落有一支鋼瓶壓柄鏽蝕、外觀氧化,瓶身資訊破舊不堪,完全無法辨識該滅火器資訊,讓她質疑滅火器早已過期也無檢查。
陳怡君說,從滅火器瓶身可辨識的日期為108年3月,不論這支滅火器是否還有功能,但遠雄及市府沒有「檢修完成標示」,就讓這支滅火器放在逃生梯,就是犯了公共安全的錯誤。
陳怡君強調,公共場所應放「檢查合格」的滅火器,放過期的滅火器就是要罰款。根據消防法規可對遠雄處以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通知改善。
陳怡君表示,罰款對財團來說是小錢,但若發生不幸公安,這是再多罰款也無法彌補的!陳怡君質疑也呼籲市府勿對公安放水,也喊話遠雄正視公安!
陳怡君說,蔣萬安以市長身份出席球賽,市府日前也為遠雄大巨蛋公安背書,並發給申報合格標章,諷刺的是逃生梯一支滅火器連「合格標章」都沒有,世棒賽第一天就被發現低級錯誤。此外,大巨蛋漏水問題也未解決,仍有球迷反應看比賽時被漏水影響,甚至連褲子都濕掉。大巨蛋頻出包,陳要求蔣萬安盡速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