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先前三讀通過NCC組織法修正案,刪除萬年延任條款,任期改為4年且僅能連任1次,不得再任,今日院會中再度修正NCC組織法第16條,在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命令」的基礎上,增加為「民國113年7月16日修正之第4條條文及113年11月15日修正之第16條條文,自113年12月1日施行」,以確實落實刪除萬年延任條款。
今日全案表決時,在藍白聯手下,歷經2次表決,最終以贊成反對票55:48,由院長韓國瑜敲槌三讀通過。
依照程序,若行政院未提出覆議,三讀法案經總統公告後實施,表示NCC現任代理主委翁柏宗將於12月1日卸任,同時不得再獲提名,而現有NCC委員尚有4名額待補,翁柏宗再卸任,NCC將僅剩下3名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