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嘉郡認為,儘管農業金庫被賦予重要政策任務,但除了董事長由農業部指派,15席董事中有10席是農業部指派,擁有近6成股份的農漁會僅有5席董事,負責監督的5席獨立董事同樣全由農業部指派,農業部有權無責,完全失去監督功能。
尤其,農業金庫今年因錯誤投資,導致虧損連連,虧損超過50億元,這些都是農漁民的血汗錢,卻變成農業部小金庫;甚至日前爆發的超思購蛋弊案,畜產會向農業金庫貸款10億元,農信保基金只擔保5億元,另外5億元不含擔保品,非常不合理。
她並舉例,台肥公司同樣要擔起政策性任務,泛公股占32%,中小企銀也是泛公股約27%,但都依循《公司法》,只要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東,就具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權利,建議農業部比照辦理。
陳駿季答詢稱,農業金庫非一般公開公司,依照《農業金融法》規定的董事會職權,獨董是獨立行使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