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疫情正炙時,女病患曾赴男醫師的診所就診,診斷後男醫師建議抽血檢查。同年3月,女病患為看血液檢查報告及甲狀腺問題前往就診,不料,男醫師明知女病患根本沒有下腹問題,竟利用檢查時指侵女病患並強吻。
女病患表示,當下被男醫師要求到診療室後方的診療床躺下,並進行內診,但現場沒有其他護理師陪同,而男醫以手指插入她私處,直到護理師在外呼叫,男醫師才停止。就在患者起身準備著裝時,她再被男醫師拉掉口罩強吻,後來也是因為護理師再次出聲,男醫師怕東窗事發,才停止惡行。
案經女病患揭發後,上訴到高院更一審,高院表示,男師未謹守醫病分寸,在無其他護理人員陪同在場,罔顧被害人性自主權,竟對毫無防備的患者出手,只為滿足一己私慾,依利用權勢性交罪判處男醫2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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