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鏡週刊》聲明:
一、本刊追蹤報導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政治獻金申報不實及京華城弊案已近3個月,報導內容事後多經證實為真,民眾黨不僅未徹底檢討反省,反而將之抹黑為科幻小說藉以轉移焦點,已嚴重侵害本刊名譽及抹殺記者積極調查的努力,同時也凸顯民眾黨顢頇的本性。
二、本刊開始報導柯文哲涉及弊案後,民眾黨就一直操作違反偵查不公開議題,直指檢調人員洩密,卻從未提出任何證據,惟一的佐證就是本刊報導的內容,然而,報導既被民眾黨指為科幻小說,又如何「洩漏特定偵辦內容」?民眾黨論理毫無邏輯,也欠缺法律常識。
三、民眾黨身為台灣第三勢力,理應深刻反省主席涉弊帶給台灣社會的傷害,以及如何確保不再重蹈覆轍,但該黨不思此圖,反而一再主張「不法之平等」,要本刊報導、監督其他政治人物及政黨,並不能解決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弊後續的法律追訴。
四、最後善意問一下民眾黨,台鹽綠能公司前董事長陳啓昱已經投案(本刊也持續追蹤報導),貴黨的橘子(許芷瑜)何時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