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蕙蓉昨(1日)晚在臉書po出簡訊內容,她表示,「請原諒我真的是忍不住狂笑!然後,笑著笑著就哭了!哭的原因是,台灣民眾黨目前果然是一言堂,完全沒有黨紀的黨。」晚上她收到要求到中評會說明的簡訊,她批評,「堂堂一個第三勢力黨派,在群龍無首的窘境之下,竟然窘到這樣不堪,沒有正式函件,沒有附上檢舉書(指出哪一句話什麼樣的場合有對黨傷害嚴重)、沒有經過台北黨部審議後的報告,送往黨中央審核後,再要求當事人到中央評議委員會說明。甚至連聯繫方式、聯繫人都沒有,就是單單一條簡訊。」
朱蕙蓉指出,在創民眾黨之初,基於好朋友柯文哲與蔡壁如情誼的邀請下,她和老公楊行昌就加入民眾黨至今,並且時時在各種場合擔任志工不間斷,心意也不曾改變。也因此她才會是編號004。針對中評會約談,朱蕙蓉提出6點聲明如下:
- 中評會以本人朱蕙蓉違反中央評議裁決條例22條議處,其相關的具體事證為何?難道只憑黨團主任陳智菡Vicky的說辭或是指示?
- 黨員之紀律評議需要有一定之程序:檢舉(檢舉人和檢舉事證)、中央委員會移送、中評會議處及申訴,單憑一則簡訊,甚至沒有聯絡人及電話,為何可以將創黨黨員移送中評會?難道現在黨的主席已經換成陳智菡?
- 朱蕙蓉我之言行皆依據黨章第9條第1項:黨員對於黨的事務及政策有建議權。
- 在中評會公開所有本人質疑之相關資訊前,本人拒絕出席非法的中評會說明會議。
- 若黨中央和中評會仍恣意妄為,本人 朱蕙蓉 (004) 與 楊行昌 (005)將於中評會開除前,自行退黨!
- 真正違背創黨精神和程序正義的是現在的黨中央和中評會,不是我朱蕙蓉。
最後,朱蕙蓉還tag「這才是政治迫害」。
★《鏡週刊》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取自朱蕙蓉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