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國小今日聲明還原事發過程。今年3月26日,學生在體育課中以樂樂球棒攻擊體育教師,導致教師左大腿紅腫挫傷。當晚教師前往驗傷,家長也承諾會請學生向教師道歉。
校方說明,次日學生在學務處未向教師道歉,教師為維護自身權益報警。警方到場後,學生當場道歉,教師明確表示不提告。但警方認為已接獲通報,需依程序連同教師與學生至警局製作筆錄,學務主任遂通知家長,家長表示會至警局會合。
校方指出,6月21日少年保護庭開庭處理,校長全程陪同出庭,學生與教師當庭和解,法院裁定結案。7月25日,男童家長提請校方進行校事調查,調查結果認定該教師並未有不當管教情事。
校方進一步解釋,針對家長的申訴與陳情,已嚴肅處理並提出改進措施。此事件確實對社會及校內師生造成紛擾,校方承諾研擬警察進入校園事件的標準作業流程,同時增強教職員的法治觀念,確保未來能妥善處理涉及警政單位的事件,避免因流程不熟影響師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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