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陸媒報導,今年3月,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中國足球教練李鐵的案件。檢方指控李鐵涉及5項罪名,包括受賄、行賄、單位行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及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
檢察機關指控,李鐵在擔任男足國家隊主教練等職務期間受賄5,089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27億元);行賄給予他人10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46萬元);單位行賄方面涉案20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893萬元);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方面收受2,67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19億);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方面給予相關人員3,90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74億)。李鐵當庭認罪,並表達悔意。
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判處李鐵有期徒刑20年,對於此結果,李鐵的辯護人表示,李鐵還未決定是否上訴,會再和李鐵商定。對於李鐵今天庭審的狀態,辯護人給的答案是:「平靜、平和、平穩。」
李鐵1977年出生於遼寧省沈陽市,原為中國職業足球運動員、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主教練。2022年11月26日,李鐵因涉嫌嚴重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和湖北省監委的調查,2023年8月2日,湖北省咸寧市人民檢察院就案件向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中國網友對此感到可惜,「他是球迷心中的好教練,他是球員心中的好老師;他是朋友心中的好兄弟,他是孩子心中的好爸爸。但這一切都已經結束了,他的人生也該謝幕了!」李鐵的下場令人不勝唏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