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建國指出,自今年5月起積極呼籲中央應展延國土計畫法施行日期,並成功將「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納入法規。以雲林縣20鄉鎮市為例,至少有15鄉鎮未做鄉規,國土法展延後將有更充裕時間,讓這些鄉鎮作完整鄉村規劃,以利該地區永續發展。
劉建國強調,國土計畫的成功與否,地方政府扮演著關鍵角色。以雲林縣為例,其農地劃設標準反覆變動,農1的劃設從6萬多公頃後來又變成1萬多公頃,造成農民極大的困擾。他再次呼籲,地方政府應本於專業,務實規劃國土功能分區,避免因規劃不當而損害農民權益。
國土計畫法修正案通過,為地方政府提供了6年的緩衝期,足夠的時間進行更詳細、更周延的規劃。劉建國強調,國土計畫是關乎台灣土地利用的重要法案,地方政府應秉持負責任的態度,為農民、為下一代,共同守護這片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