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內分局長陳義宏指出,林姓員警(52歲)原本在林園分局任職,曾出入不當場所被督察單位查獲,因此被列冊輔導,並調往湖內分局任職;去年底分局督察組接獲檢舉,指林員在自己住處經營麻將賭場,負責人是他的余姓女友,且林員不僅僅提供場所,還幫忙攬客,涉入頗深,分局並不護短,主動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
本月六日晚間,湖內分局同仁持搜索票,查緝林員住處的賭場,當場逮著林正與其他3名客人打麻將,並查扣賭資6,600元以及賭具等證物,且賭客坦承林員及其女友有抽頭行為,因此將林員、余女依刑法賭博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賭客則依社維法裁罰。
昨天晚間檢察官複訊後,諭令林員以7萬元交保,余女則無保請回;但警方卻大動作「開鍘」。分局長陳義宏強調,林員乃列重點輔導考核對象,本處於「留校察看」階段,卻涉嫌經營職業賭場,嚴重損害警譽,分局以「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態度,用最高標準嚴查究辦,決定予一次記2大過免職處分,並將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
分局同仁透露,林員私下告訴他們,因為余女失業好一陣子,他心疼女經濟窘迫,生計無著落,才在家裡湊幾桌「衛生麻將」為她闢一條財路,打得並不大,一底200元,一台50元;而這賭場也只靠林男的警界人面,找民間友人到家裡打牌,抽頭金並不豐厚,女友則幫忙買飲料、煙、檳榔,在場子裡服務賭客,賺點小錢,再過幾年就可以退休的林員,為此遭受重懲,千萬元退休金泡湯,實在得不償失。